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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课题人才申报机会|26项中央部委、各省市厅局、重点实验室最新动态(0427)

发布日期:2021-4-28 8:24:21 访问次数:1070

2020年起,创壹智库(Tronedu)启动了《项目课题周报》,旨在为科研工作者、高校科研处、科研院所、政府研究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研究部门等提供权威、及时、准确、实用的项目课题信息。基于此,我们每周整理了中央部委及各省市科技系统、工信系统、经信系统、发改系统及科研院所系统的项目课题、人才奖项最新动态。所有信息均为创壹智库通过各级官方媒体公开渠道获取,并附有官网链接以供参考。


中央部委※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1年度与白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2、科技部:开展2021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

3、科技部:推荐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

4、科技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5、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课题研究申报通知;

6、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2021年度研究课题征集;

7、发改委:国际合作司2021年度研究课题征集;

8、工信部:2021年度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征集工作启动;

9、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10、国家统计局:2021年度重大统计专项研究项目申报;

11、最高人民法院:2021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报;

12、中国科协:第六届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


省市厅局※

13、北京市:申报2021年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专项;

14、北京市:2021年东城区科普专项拟支持项目公示;

15、北京市:征集2020年北京市旅游商品扶持资金支持项目;

16、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

17、山东省:征集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

18、山东省:征集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

19、江苏省: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申报;

20、安徽省: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21、浙江省:省政府重大委托课题向社会公开招标;

22、黑龙江省:申报2021年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重点实验室※

23、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24、深圳市南亚热带植物多样性重点实验室:接收2021年开放基金课题申请;

25、陕西省颅颌面精准医学研究重点实验室 :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26、气动噪声控制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中央部委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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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1年度与白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发文机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6日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16时

摘要: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科学。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

(三)资助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与白俄罗斯研究人员交流互访所需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BRFFR(中白)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它限制。


官网链接: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0982.htm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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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科技部:开展2021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

发文机构:科技部火炬中心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3日

截止日期:2021年5月7日

摘要:

一、总体要求 
“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为基本遵循,以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为指引,以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为目标,针对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供给质量不高、受众企业不优、对接渠道不畅等现实难题,打通科技成果供给侧、需求侧、服务侧,提高技术要素与资本、人才要素配置效率,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常态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为科技自立自强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供给和创新支撑,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项目征集条件 
(一)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 
(二)技术领先性强,一般应达到国内同业领先水平; 
(三)产业化成熟度高,具备明确的产业化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潜在效益; 
(四)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法律纠纷等情况; 
(五)拟通过技术许可或转让、合作开发、中试熟化、技术入股、技术并购、技术融资等方式与科技企业、园区、机构等开展合作; 
(六)持有项目的科研人员或其委托人有意愿参加路演活动。


官网链接:

http://www.chinatorch.gov.cn/kjb/tzgg/202104/92c811103efb4c73be2a303d774ecfcc.shtml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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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征集】科技部:推荐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

发文机构:科技部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5日

截止日期:2021年8月31日

摘要:

一、作品要求

=参选科普作品应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1. 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2. 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3. 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4. 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5. 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6. 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二、推荐形式与日期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和各部门、直属机构等可推荐优秀科普图书作品5~7部,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可推荐作品5部。

2. 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等科技主管单位需将推荐作品排序,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同时提交《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附件1)和作品一式5份(套),按2020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附件2)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版。推荐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3. 推荐截止日期:2021年8月31日。


官网链接:

http://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21/202104/t20210427_162589.html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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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科技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发文机构:科技部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2日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推动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科技部研究修订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注创壹智库,回复“210427”获取附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Word文档。


官网链接:

http://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fgzc/gfxwj/gfxwj2021/202104/t20210426_162523.html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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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课题研究申报通知

发文机构: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发文日期:2021年4月19日  

截止日期:2021年5月31日前

摘要:

一、课题研究题目

(一)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二)国际友好学校结对子、“互联网+人文交流”建设、多语种外语学习、国际友好学校中文教学支持、人文素养提升、国际理解教育、中外课程共建共享等7个项目的实施指南,每个项目作为1个研究课题(包括目标、实施方式、条件、标准、程序等);

(三)围绕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建设和7个项目的其他研究(题目自拟)。


官网链接:

http://ppe.ccipe.edu.cn/info/1004/1891.htm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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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征集】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2021年度研究课题征集

发文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5日

截止日期:2021年5月14日

摘要:

一、研究题目

(一)推动储蓄向投资合理转化政策研究。

(二)新时代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研究。

(三)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研究。

(四)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推广责任投资(ESG)理念,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五)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治理体系决策支撑研究。

(六)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路径和相关支持政策研究。

(七)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课题研究。

(八)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路径研究。


二、申报要求(摘引)

(一)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工程咨询单位、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或组织可按要求单独或联合申报相关课题,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请1项课题。

(二)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课题研究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对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以及投资决策、实施、运营等法律法规和实践有深入的研究。课题负责人应当具备投资建设领域较高的政治素养、研究造诣和实践经验,并承担所申报课题的统筹组织和实际研究工作。

(三)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所有。


官网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104/t20210425_1277259_ext.html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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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征集】发改委:国际合作司2021年度研究课题征集

发文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司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6日

截止日期:2021年5月14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

摘要:

一、研究课题题目

(一)全球科技竞争趋势研究

(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培育参与国际竞争新优势研究

(三)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与粮食和能源安全

(四)中美经贸关系研究

(五)中欧绿色经济竞合关系研究

(六)碳中和背景下我国能源领域对外合作展望

(七)南亚国家经济形势跟踪分析、深化我与南亚国家经济合作的对策建议

(八)全球视角下的发展中国家化石燃料低碳发展路径研究

(九)全球金融货币形势跟踪和焦点问题研究分析

(十)新兴技术发展应用的趋势跟踪及国际规则塑造

(十一)推进数字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相关研究


二、执行时间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另有约定的除外。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司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议和终期评审,并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官网链接:

https://www.ndrc.gov.cn/hdjl/wsgsjdc/202104/t20210426_1277483_ext.html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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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集】工信部:2021年度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征集工作启动

发文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1日

截止日期:2021年6月10日

摘要:

一、征集内容

(一)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以及数据中心、5G等新兴领域的节能和能效提升标准,包括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重点用能设备产品能效、节能监察、节能诊断、节能技术规范、可再生能源利用、储能应用、能源计量、能效测试等。

(二)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企业等绿色制造相关标准,以及节水和水效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标准。

(三)标准应具备工作基础、已立项或列入相关计划。优先支持列入相关部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提出的拟制定绿色工厂标准清单中的标准,加快推动绿色工厂评价标准的行业全覆盖。部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应研究提出各领域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重点研究项目清单计划,未列入计划的标准,原则上不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在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领域具有工作基础和经验,近三年开展过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或从事过工业领域能源审计、节能诊断、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相关技术咨询等工作。

(三)标准须符合《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工信部联节〔2016〕304号)、《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工信厅节〔2014〕149号)等相关要求。

(四)优先支持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单位等牵头开展或参与标准研究。


官网链接:

https://www.miit.gov.cn/jgsj/jns/gzdt/art/2021/art_c085e9d0819f485ba1d114f609f4dfc8.html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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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发文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3日

截止日期:2021年5月23日

摘要:

为适应国民经济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研究修订工作,已形成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5月23日前以书面(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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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以及企业控股等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以下行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四、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二)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三)建筑业,组织管理服务。营业收入8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8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8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8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5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六)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八)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九)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含组织管理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五、企业规模类型划分以企业有关指标上年度数据为定量依据。

没有上年度完整数据的企业规模类型划分,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以划型时的数据为定量依据,营业收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六、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的企业即为大型企业。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七、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大型企业:

(一)单个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二)两个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三)与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

八、企业规模类型采用自我声明的方式,企业对自我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在监督检查、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规模类型有争议的,有关部门可以向有争议的企业登记所在地同级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书面提请认定。

九、本规定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5年定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修订。

十、本规定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各部门各地区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十一、个体工商户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2011年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官网链接:

https://www.miit.gov.cn/jgsj/qyj/gzdt/art/2021/art_9087ea816daf4f7192ac845d1380cfd7.html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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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国家统计局:2021年度重大统计专项研究项目申报

发文机构: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1日 

截止日期:2021年5月31日

摘要:

一、项目选题

 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选题(关注创壹智库,回复“210427”获取附件《2021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选题》)是近期统计改革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每个选题均列示了研究内容、研究期限和资助经费。

 

二、申请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官网链接:

http://www.stats.gov.cn/tjgz/tzgb/202104/t20210421_1816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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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高人民法院:2021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报

发文机构: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3日 

截止日期:2021年5月14日

摘要:

一、研究课题

(一)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二)人民法院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研究

(三)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

(四)新形势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问题研究

(五)认罪认罚制度实务问题研究

(六)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修订实证研究

(七)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等实体法协调和对接问题研究

(八)人格权侵害禁令适用问题研究

(九)平台经济模式下从业者与平台经营者法律关系问题研究

(十)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十一)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背景下的国际条约适用问题研究

(十二)《民法典》涉行政条款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十三)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审执分离问题研究

(十四)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政策研究

(十五)司法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十六)人民法院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问题研究

(十七)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体系化研究

(十八)人民法庭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研究

(十九)事实审和法律审审级分层机制研究

(二十)初任法官养成机制研究

 

二、研究期限

(一)各课题组应当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立项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课题研究。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批准。

(二)最高人民法院将结合各课题组研究计划、研究成果现实需求等情况,在通知立项时一并提出课题完成的具体期限。


关注创壹智库,回复“210427”获取附件《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题目及研究重点》。


官网链接: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98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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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推荐】中国科协:第六届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

发文机构: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发文日期:2021年4月15日

截止日期:2021年4月28日

摘要:

一、总体安排

按照《第六届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实施方案》(关注创壹智库,回复“210427”获取附件《第六届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实施方案》),本届论文遴选工作分10个学科集群进行,每个学科集群遴选10篇优秀论文,共遴选不超过100篇优秀论文。为充分发挥全国学会和相关机构的学术优势和专业优势,高质量组织遴选工作,每个学科集群由1家牵头单位负责组织集群内论文遴选工作,按照实施方案总体部署,进行论文推荐和评审,向中国科协推荐10篇优秀论文。中国科协将为每个牵头单位提供10万元工作经费,并对论文遴选组织工作进行过程监督和考核验收。鼓励牵头单位结合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自行开展本学科领域优秀论文遴选活动。


二、遴选范围及名额

(一)论文类别

1.基础研究论文

对学科领域发展有重大影响或能够开拓和引领学科发展。

2.应用研究论文

具有巨大应用价值、能够引导学科领域工程与技术发展。

各学科集群遴选论文中,应用研究论文占比原则上不低于20%,基础研究论文定量引用数据原则上不低于同年度同学科的前10%。如确需遴选引用数据低于前10%的基础研究,须对成果的创新性、重要价值进行详细阐述。

(二)遴选范围

2017年1月1日(含)起至今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中国科技期刊上的优秀论文(不包括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往届已入选论文不重复入选。

(三)学科分组和名额分配

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为基础,综合考虑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分类标准和学科关联度,近五年发表文献数量、引次、篇均引次、学科H指数等指标,划分10个学科集群,每个学科集群分配10篇论文名额,共遴选不超过100篇优秀论文。


官网链接:

https://www.cast.org.cn/art/2021/4/21/art_458_153161.html



省市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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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北京市:申报2021年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专项

发文机构: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5日

截止日期:2021年5月24日24:00

摘要:

一、支持对象

(一)支持设计人才成长

聚焦工业设计,重点支持在设计领域创新能力强,有突出贡献和较大影响力或极具发展潜力的优秀设计人才,分为杰出设计人才和青年设计人才两类。

(二)支持工业设计机构发展

1、支持设计领军机构

重点支持在设计及相关设计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示范性和影响力,能够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机构。

2、支持向张家湾设计小镇集聚的设计机构

一是重点支持在张家湾设计小镇新设立的设计机构;二是重点支持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在张家湾设计小镇设立的设计分支机构。


二、支持方式

以后补贴方式进行支持。


官网链接:

http://kw.beijing.gov.cn/art/2021/4/25/art_736_602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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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北京市:2021年东城区科普专项拟支持项目公示

发文机构: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3日

截止日期:2021年4月29日

摘要:

2021年东城区科普专项项目,经过公开征集、形式审查、内容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拟对北京市第五中学的《中学人工智能系列科普活动》等6个项目(见下表)予以资金支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29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东城区科信局反映,联系电话:84037325。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1

中学人工智能系列科普活动

北京市第五中学

2

东城区2021系列科普活动

北京科技报社

3

东城区垃圾分类科普宣传推广活动

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4

宽街明医中医药健康科普传播行动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5

崇外街道“绿色小屋科普宣教项目二期

东城区崇外街道办事处

6

人工智能多元科普实验室建设

北京市第六十五中学



官网链接:

http://www.bjdch.gov.cn/n3952/n4060/c1059407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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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集】北京市:征集2020年北京市旅游商品扶持资金支持项目

发文机构: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3日

截止日期: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摘要:

一、项目支持方向(摘引)

(一)红色主题的旅游商品

(二)首都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

(三)“一轴三带”及国家文化公园的旅游商品

(四)冰雪主题的旅游商品

(五)核心区“北京礼物”店面


二、支持内容及方式

(一)对于认证为“北京礼物”的旅游商品项目,经评审符合扶持标准的,一次性给予其不超过经审核认定的研发设计投入费用总额或当年产品销售额(应不低于50万元)30%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资金。

(二)对于研发生产的本市景区景点特色旅游商品项目或具有北京特色的旅游商品项目,经评审符合扶持标准的,一次性给予其不超过经审核认定的研发投入费用总额或转化产品销售额(应不低于50万元)25%且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扶持资金。

(三)对于研发生产的本市各郊区旅游土特产品项目,经评审符合扶持标准的,一次性给予其不超过经审核认定的研发投入费用总额或转化产品销售额(应不低于50万元)20%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扶持资金。

(四)支持“北京礼物”营销体系建设。

1、专营店。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至30平方米的给予5万元资金扶持;使用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至50平方米的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至100平方米的给予20万元资金扶持;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30万元资金扶持。

2、专柜。在不同地点开设“北京礼物”专柜的,每个专柜给予1万元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网店。扶持年度内,“北京礼物”运营商独立开设或借助电商平台开设新的“北京礼物”网店,每家运营商给予5万元资金扶持。


官网链接:

http://whlyj.beijing.gov.cn/zwgk/tzgg/202104/t20210425_2370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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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

发文机构:广州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2021年4月19日  

截止日期:2021年4月30日17时前报送申报材料;2021年5月10日19:00前网上申报

摘要:

一、课题类别与资助额度

(一)重大课题:10-20万元/项;

(二)重点课题:6万元/项;

(三)一般课题:4万元/项;

(四)专项课题(名师专项、青年专项、农村专项):2万元/项。


二、研究时限

重大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年内完成,其他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计算,有特殊时间约定的从其约定。课题依托单位及课题负责人应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官网链接:

http://jy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7229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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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集】山东省:征集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

发文机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1日    

截止日期:2021年6月1日

摘要:

一、征集范围及类别

征集范围重点包括钢铁、石化化工、纺织染整、造纸、食品、皮革、制药、建材、有色金属、机械、煤炭、电力等工业行业废污水再生利用、高效冷却或洗涤、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用水智能管控等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以及适用于黄河流域等严重缺水地区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等。

按工艺、技术和装备所处阶段,主要分为研发类、产业化示范类和推广应用类。  

(一)研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集成创新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有阶段性成果、节水效果明显、知识产权明晰,并经用户初步验证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二)产业化示范类:指技术基本成熟、知识产权明晰、节水效果显著、推广应用前景广阔、已具备应用基础条件但尚未实现产业化的重大关键工艺、技术和装备。

(三)推广应用类:指技术成熟、装备性能稳定、节水效果好、知识产权明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目前已有成熟应用案例,技术普及率相对较低,但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官网链接:

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1/4/25/art_15201_10289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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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集】山东省:征集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

发文机构: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文日期:2021年4月22日

截止日期:2021年5月15日

摘要:

一、指南领域要求

全领域征集,纳入项目库管理,将视情分领域分年度择优推荐支持。每条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参照国家基金委规定)。关注创壹智库。回复“210427”获取附件《山东省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


二、指南撰写要求

(一)科学性。项目指南中研究方向设置要聚焦科学问题,应当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且具有前沿性;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应当具备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项目指南研究方向要具有创新性,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二)规范性。项目指南研究方向要强调对申请项目的指导作用;充分考虑是否围绕山东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是否围绕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是否围绕国防建设重大需求;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语言精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少字以及错别字等问题。

(三)包容性。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名称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尽量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国内在该领域是否具备研究基础,并有相关成果,保证有足够的申请队伍,申请过程中应有一定的竞争,避免出现“量体裁衣”、“对号入座”的现象。

(四)安全性。项目指南编制过程中需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有关单位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审查和监管。


官网链接:

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1/4/22/art_13360_10287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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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江苏省: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申报

发文机构:江苏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0日

截止日期:2021年5月20日

摘要:

一、申报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党建研究专题项目、纪检监察专题项目、财务管理专题项目、外语教学专题项目等。除思政专项外,其他专题项目分别以各组织单位申报通知为准,立项结果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


二、申报学科范围

申报学科范围:(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按照靠近原则,备注1个主要学科)。


三、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一)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由项目依托高校统筹安排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少于1万元

(二)其他类专项项目资助经费由教育厅拨付。


官网链接:

http://www.njnu.edu.cn/info/1098/152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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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提名】安徽省: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发文机构: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3日

截止日期:2021年5月14日

摘要:

一、提名方式及要求

(一)提名方式

按照《改革方案》要求,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即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1.专家提名。本通知所称专家是指: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3)安徽省科学技术奖重大科技成就奖获得者;

(4)2000年(含)以后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此类专家只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专家提名必须由2名专家联名提名,排序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与他人联合提名省科技奖限1项,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不超过1人。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

2.单位提名。由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为单位提名,具体指:

(1)各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人民政府;

(2)省直有关部门;

(3)高等院校、中央驻皖科研院所;

(4)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其他单位(组织)。

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统称提名者。

(二)提名要求

1.重大科技成就奖。每个提名者限提名1人。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

2.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优中选优。

3.技术合作奖。提名数量不限。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境外人员(组织)。

4.省科学技术奖不接受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保密项目的提名。


官网链接:

http://kjt.ah.gov.cn/kjzx/tzgg/120344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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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招标】浙江省:省政府重大委托课题向社会公开招标

发文机构: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2021年4月16日

截止日期:2021年5月15日

摘要:

一、招标选题及资助经费标准

(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研究(10万元)

(二)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化金融改革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研究(10万元)

(三)我省“十四五”时期智安小区建设规范与效能研究(10万元)

(四)数字化改革背景下的社会治理数据共享与数据安全保障研究(10万元)

(五)构建科技创新基金体系的思路与对策研究(10万元)

(六)我省“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研究(10万元)

(七)推进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研究(10万元)

(八)浙江省粮食安全研究(10万元)

(九)八大水系生态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研究(10万元)

(十)交通领域“碳达峰”突破性举措及重大政策研究(10万元)


二、申报人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国内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中的专业人员及其团队。


官网链接:

http://kjt.zj.gov.cn/art/2021/4/16/art_1229225203_4596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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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黑龙江省:申报2021年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发文机构: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3日

截止日期:2021年5月7日17时

摘要:

一、支持重点
本年度按高新区“揭榜挂帅”项目和重点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两类项目予以支持。
(一)高新区“揭榜挂帅”项目围绕我省“十四五”重点产业发展规划,聚焦我省高新区产业基础较好、产业链条清晰、发展空间大的重点产业链条,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在高新区内落地转化,实现补链延链强链目标,培育壮大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揭榜挂帅”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重点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和生物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中医药、石墨、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我省优势产业领域,支持一批产品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利于推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断增强我省产业创新支撑能力。
(三)重点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招商科技成果落地项目,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已结题的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类项目,各市地及高新区已立项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以及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已支持或拟投资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


二、支持额度及实施周期
重点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为1000万元左右,高新区“揭榜挂帅”项目根据约定转化条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金额。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


官网链接:

http://www.hljkjt.gov.cn/html/zwgk/TZTG/kjjhtz/show-31954.html



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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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发文机构:安徽农业大学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发文日期:2021年4月15日

截止日期:2021年5月15日

摘要:

一、课题类型与资助领域(摘引)

(一)方向1、茶树生理生态与种质创新

1、茶树生理生态研究;

2、茶树种质创新与利用;

3、茶树功能基因组学研究;

4、茶树种质资源收集与鉴定;

5、茶树分子育种。

(二)方向2、茶树次生代谢与品质化学

1、茶树次生代谢机理及其加工转化;

2、茶树次生代谢工程;

3、茶叶品质化学。

(三)方向3、茶的健康功能及作用机制

1、茶叶健康功能及其机理;

2、茶叶健康功能成分的安全性评价。

(四)方向4、茶叶质量安全与加工利用

1、茶叶加工工艺与技术;

2、茶叶质量安全控制技术;

3、茶叶综合利用技术。


二、课题期限与经费

课题期限不超过2年。2021年拟设开放基金课题10-20项。课题资助经费3-10万元/项,开放课题按三类项目管理。开放课题的经费使用,按照科技部和财政部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同时遵守安徽农业大学的财务管理办法,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经费执行采用报账制,不拨款。


官网链接:

http://tealab.ahau.edu.cn/info/1045/28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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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深圳市南亚热带植物多样性重点实验室:接收2021年开放基金课题申请

发文机构:深圳市南亚热带植物多样性重点实验室

发文日期:2021年4月16日

截止日期:2021年5月20日

摘要:

一、资助领域

(一)裸子植物系统发育与保护生物学研究

(二)重要地区和关键植物类群多样性调查、迁地保护与研究

(三)植物系统与进化生物学

(四)植物系统发育基因组学

(五)资源植物研究与开发

(六)植物与人居环境研究


二、申请要求

(一)在职的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博士学位的非本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

(二)对提出申请的课题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

(三)申请人需按照《深圳市南亚热带植物多样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的填报要求填写,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重点实验室提出申请。


官网链接:

http://www.szbg.ac.cn/news/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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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陕西省颅颌面精准医学研究重点实验室 :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发文机构:陕西省颅颌面精准医学研究重点实验室

发文日期:2021年4月21日

截止日期:2021年5月28日

摘要:

一、资助范围

开放课题基金主要资助口腔医学及相关学科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开拓性的重要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对思路新颖、创新性强、短期内有望取得突破性进展或者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研究,将优先给予支持。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院外科研工作者均可作为第一申请人提出申请。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研究方向(摘引)

申报项目的主要研究方向:在颅颌面相关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上整合分子研究和临床研究成果,探索精准医学相关的预防策略、诊疗技术和规范、新的医疗材料和设备等。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 头颈部肿瘤精准治疗研究。

2) 颅颌面遗传性疾病的精准治疗。

3) 基于发育的牙齿再生及颅颌面组织工程技术。

4) 颅颌面常见病的精准治疗。

5) 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和其他相关学科的交叉研究。

6)其他相关自选研究方向。


三、资助范围及研究年限

2021年计划资助项目不超过6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5-10万元;项目执行年度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年划拨总经费的50%,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再拨剩余的经费。


官网链接:

http://www.dentalxjtu.com/info/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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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气动噪声控制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发文机构:气动噪声控制重点实验室

发文日期:2021年3月5日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摘要:


一、概述

气动噪声控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部委级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低速空气动力研究所。该实验室主要开展气动噪声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是加强国内外气动声学学术交流,吸引和培养气动声学研究高级人才的重要平台。


二、主要研究方向及内容

实验室近期主要开展三个方向的研究工作,具体包括:

1. 旋涡与分离流动噪声产生机理及传播特性。主要包括涡与固体和涡与激波相互作用的气动噪声产生机理及控制方法、机翼噪声产生机理及控制方法、复杂流动环境下的噪声传播等内容。

2. 旋转机械噪声产生机理及控制技术。主要包括直升机旋翼、螺旋桨和涵道风扇等气动噪声产生机理及控制技术等内容。

3. 气动噪声数值模拟方法及实验测试技术。主要包括气动噪声数值模拟方法及应用研究、气动噪声源的识别与定位技术研究等内容。


三、2021年度资助范围及编号

1. ANCL202101:旋涡与分离流动噪声产生机理及传播特性

2. ANCL202102:旋转机械噪声产生机理及控制技术

3. ANCL202103:气动噪声数值模拟方法及实验测试技术


四、资助方式

重点实验室拟分年度受理开放课题申请。根据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目标和研究方向,逐年扩充资助范围,对于取得重要进展的开放课题,将持续资助。

实验室本年度每个开放课题资助强度为6~15万元,执行周期为一年,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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