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又有“七月半”“盂兰盆会”“鬼节”“瓜节”“施孤”“亡人节”“吉祥月”“孝亲节”等诸多别称,其名称来源主要有三:
其一,“中元”出自道教。“中元”一词脱胎于道教的三元三官信仰,三官指天、地、水,中元属地官。道教认为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与正月十五、七月十五、十月十五相配,构成三元节序列。南北朝《赤松子章历》已明确规定三元日为修斋祈福之日;唐代《唐六典》载“三元斋”,“七月十五日地官为中元”;宋代《册府元龟》记:“玄宗开元二十二年颁敕天下,三元十三至十五日禁断屠宰”。 [2] [14-15] [23]
其二,“盂兰盆”源于佛教。“盂兰盆”为梵文“Ullam-bana”音译,意为“解救倒悬”,比喻亡者之苦如倒悬待救。相传中国最早于538年(梁武帝大同四年)举行盂兰盆会,由梁武帝萧衍推行。宋代以后供养佛僧色彩减弱,渐与中元节融合,在民间俗称“鬼节”。 [2] [16] [25]
其三,“七月半”“鬼节”源于民间时祭与祖灵崇拜。中元节最初带有深刻的儒家印记:古有“秋尝”祭祖,孟秋七月新谷成熟,以新收获的瓜果黍稷供奉先祖,谓之“荐新”“尝新”。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载“秋曰尝……尝者,以七月尝黍稷也”。因道教地官赦罪、民间相信祖先此日返家探望子孙,七月十五渐被称为“鬼节”;又因节期在七月半,俗称“七月半”。 [15] [21-22]
作为中国三大鬼节之一,中元节怎么来的?盂兰盆节为啥在同一天?
中元节的起源可溯至上古礼神祭祀,后随佛道介入固定于农历七月十五,是本土儒道文化与外来佛教长期融合的产物。 [2] [17]。
上古秋尝与月崇拜
七月十五的祭祀可追溯至夏代甚至远古的月亮崇拜,即月圆之夜的“跳月”庆典;《礼记·月令》载七月“立秋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秋于西郊”,并有时祭、秋尝之礼,以新熟谷物祭祖尝新。 [7] [17] [18]
道教三元
东汉以降道教兴起,生“三官大帝”信仰,地官大帝诞辰即为七月十五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的祭祀因而具有为逝者祈福赦罪、安居地下之意。 [2]
佛教盂兰盆
佛教有结夏安居传统,结束于农历七月十五,又与“目连救母”传说相融,形成超度亲人的盂兰盆节;梁武帝大同四年(538年)在同泰寺设盂兰盆会,盂兰盆节由此普及。 [2] [9] [25]
三教合流
魏晋南北朝以降,佛道二教竞相渗透七月十五,盂兰盆节一度压过中元节;李唐以老子为祖、尊崇道教,中元节与盂兰盆节并行;唐武宗灭佛一度抬高道教,然民间盆斋仍盛。至北宋,因皇室崇道且“中元”具本土时令特色,“中元节”取代“盂兰盆节”成为七月十五的固定节名,从宫廷寺观走向民间街巷。中元节遂成为儒之秋尝、道之中元、佛之盂兰并行的三教合流文化符号。 [8-9] [26]
明清世俗定型
明清两代,中元节趋于世俗化、全民化,祭祖、普度、放河灯、城隍出巡、搬演《目连救母》等仪轨定制成俗,地方习俗分化成型——老北京放荷灯、江南放焰口施食、闽南“中元普度”各具特色,节俗由寺观法会全面渗入民间生活,定型为遍及城乡的全民节庆。 [39-42]
近现代演变
民国以降,因社会变迁中元节一度式微;改革开放后复苏,部分地方有代表性的中元节习俗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传统节俗在当代重获系统传承与保护。 [23] [41]
中元节习俗以祭祖为核心,融普度、超荐、祈丰于一体,各地大同小异。
祭祖与普度
民间相信祖先于中元返家,遂设供祭祖;七月起各地依铺境轮日“做普度”,户户设供、摆宴祭“普度公”、施食孤魂,竖招魂幡、悬普度灯。十五前后接祖先亡灵归家,焚化记名纸钱包封以寄哀思〔44〕。
放河灯
河灯亦称荷花灯,以木、纸、荷叶为形,中置灯烛,放于水中任其漂流,意为给亡魂照明引路、照冥拯孤。此俗后亦寄寓祈求平安吉祥,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享受生活的审美方式〔42〕〔43〕〔44〕。
烧纸钱与演杂剧
城乡皆有化烧纸钱祭祖先之习;北方庵观寺院设盂兰会,搬演《目连救母》杂剧、做水陆道场,谓“济孤魂”〔44〕。
城隍出巡与放焰口
明清年间,老上海在每年的清明日、七月半、十月朝(十月初一)都会举行祭坛会,有声势浩大的城隍出巡,老上海俗称其为“三巡会”。七月半这日,跟其他两日一样,由城隍神率同新江司、长人司、高昌司、财帛司,从邑庙(城隍庙)出发,地方官在前为其清道,行至西门外邑厉坛赈济孤魂。城隍老爷出巡的仪仗舆从十分壮观,有活人装扮的皇隶到诸鬼相,还有旗锣队、花灯队、高跷队、彩船队等等,走遍城内的主要街巷。 [10]
各地习俗
北京放荷灯、福建“中元普度”(公普、私普)、山西面塑、广西“鸭子节”与出嫁女回娘家、武汉烧包袱放河灯、台湾基隆“鸡笼中元祭”等,各具地方特色。其中香港潮人盂兰胜会、广西资源河灯节、山东莱芜中元节习俗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相关节俗得到系统性保护。 [6] [31-32]
中元节期间民间禁忌颇多,多源于对亡灵的敬畏与对未知的防范,今人宜以了解传统文化、尊重习俗的心态看待,不必过度恐慌。 [1]
言行避忌
忌夜游夜行,民间谓七月十五鬼门大开、阴气最重,宜于傍晚前回家,不去荒郊、河边、偏僻小巷;忌随意拍他人肩头或勾肩搭背,俗信人肩头与头顶有“三把阳火”,拍肩易熄灭火焰致邪祟近身;忌吹口哨、忌直呼姓名或穿戴绣有己名的衣物,以免招引注意。 [1] [33]
水域与祭品
忌下水游泳或近危险水域,俗传“水鬼”寻替身;忌偷吃祭品、忌乱踩乱烧冥纸,祭品与冥纸属“专属供奉”,冒犯被视为不敬。 [1] [33]
居家与喜庆
忌床头挂风铃、忌夜间晾衣、忌将筷子插于饭中央(形同上香);鬼月期间亦忌嫁娶、搬家、开市等喜庆大事,以免“冲喜”。 [1] [33]
特殊人群
小孩、老人、体弱及孕妇等“阳气较弱”者,夜间尽量不出户,不往墓地、祭祀现场。山东莱芜中元节习俗中亦有“落了香帽再烧纸”等具体节日禁忌。 [32-33]